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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5858446105563 時間:2017-01-17 17:42 國家不應剝奪任何一個有資格站上舞台的選手挑戰更高層級的權利! 在上週,作為亞奧運項目之一的冰球運動在男子與女子項目均出現報名問題見報,而為避免選手權益受損,國書也馬上就要求體育署積極了解協助並於昨天回覆。 首先,據報載我國旅韓好手因協會造成無緣代表隊部分,經過冰球協會的選訓會議,台灣旅韓門神丁邦耕選手已經在1/13被列入代表隊名單中。… 更多 而在女子冰球的部分,雖然體育署表示依然會繼續努力協調,但亞洲冬運會作為亞洲最高層級國際賽會,對於已經公布賽程並售票的比賽是否還有更動賽程的可能性,國書對於體育署的回應不抱期待。 不過國書認為,本次女子冰球沒有報名的關鍵,其實是體育署的「我國參加國際大型運動賽會組團參賽原則」!正是因為這個辦法,讓體育署和中華奧會根據前面提到的參賽原則,以及冰球協會所提供的評估,在考量女子冰球奪牌可能性較低的情況下,我們的冰球女將因此失去了站上亞冬運舞台的機會。 而這種對於具有報名資格的項目,即使選手有意願挑戰,但體育署、中華奧會與單項協會卻不願協助報名的狀況,其實已經不是頭一遭。2014年亞運時,台灣男足等項目就因為不符合體育署的「我國參加國際大型運動賽會組團參賽原則」中第三點的「得牌奪金為參賽目標」的要求,直接失去挑戰亞洲最高層級賽會的機會。 但是如果不去挑戰,選手們又怎麼會有「得牌奪金」的可能;而錯過了一屆賽事,下一次挑戰又要再等四年,而上次亞洲冬季運動會更是六年之前,試問我們的選手又有多少四年、六年可以等待?這種未戰先怯的作法,難道就是我們對於參加國際賽事的態度嘛? 國書希望,本次亞冬運女子冰球報名缺席事件,是我們最後一次因為政府的「奪牌考量」而讓選手無法參與賽事。國書後續也會要求體育署,在體育改革議題上,除了單項協會改革以外,也應該重新檢討「我國參加國際大型運動賽會組團參賽原則」,不要再讓任何一個有資格站上舞台的選手,因為我們政府的法規失去挑戰更高層級的可能! |
該管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