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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834769733290 時間:2015-01-05 00:38 內政部以「同工同酬」原則停發首都警察加給的理由,其實才是最大的自我矛盾的說法。台北市爭取為警察發給「首都加給」,並非去年選舉前夕的即興之舉。早在馬英九擔任市長時,就曾經在2002年函報中央爭取。 政府可以不發繁重加給,但應改變過去長期侵害員警勞動人權,超時過勞的勤務制度,還我員警合理的工作條件與待遇,不要齊頭式的加給,加班費核實發給,拒絕強制以52小時不補休換一支嘉獎的不人道規定,給警察合理的待遇,還警察尊嚴! 請看今天的一葉知秋 http://tw.on.cc/tw/bkn/cnt/commentary/20150105/bkntw-20150105000521886-0105_04411_001.html |
其實超勤絕大部分是基層的委屈,幹部們多是坐享利益,處理公文案件都是基層在做,長官幹部不要自以為是以外行領導內行亂批公文就萬幸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