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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8518013544051 時間:2016-12-01 16:06 今天傳張國政已經嫌晚,要串證早可為之,再不押人,人民要如何對司法有信心! |
再這樣子玩下去!台灣真的完蛋啦…! |
1251861524860103 時間:2016-12-21 20:16 賣黃牛票是犯罪行為! 賣黃牛票是犯罪行為! 賣黃牛票是犯罪行為! (因為很重要,所以講三次) 就像打擊盜版,經過長期宣導,執法條件與社會共識終於日益強大;而消滅黃牛就是下一個重要工作! 開過記者會,法治未健全、執法不積極,致使黃牛猖獗。 再開公聽會,邀請藝文產業、流行音樂界與相關部門商議,希望藉由擴大對話,提出解決方案。… 更多 短期執行面: 要求警政署除積極查緝外,研議設置檢舉專線,強化台灣社會整體對黃牛犯罪的認知,擴大納入民力主動檢報來補強現行被動偵辦的不足。 長程法規面: 1.比照「鐵路法」加重火車黃牛票的罰則/罰鍰,盡速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我已提案),提高藝文票券黃牛票券的罰則。 2.由於現行黃牛業者幾乎是無本生意,應調整現行退票只收10%票券面額費用的現制。 修正「藝文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退票機制,朝「強制不得退票」或「級距式退票」方向研議,並因應表演藝術與流行音樂兩類別屬性及黃牛犯罪實況不同,分類修正。 3.學習國際經驗,文化部應研議制定藝文產業發展專法,除提振扶植影視音產業及表演藝術發展,強化場館營運、人才培育之政策作為外,亦對藝文展演活動正常化營運提供支持系統,訂定合理健全之二手票券平台,確保業者及消費者權益,有效遏止黃牛犯罪。 藝文表演產業不只是私部門的營利行為而已,更具厚植國家整體文化事業發展的深刻意涵。台灣好不容易茁壯起來的音樂表演事業,不該因為政府打擊黃牛不力,而失去藝術家/音樂人的信心,賠掉產業整體健全化的發展。 謝謝賴瑞隆委員的用心,我們一南ㄧ北,ㄧ起加油! #打擊盜版也要消滅黃牛 #振興藝文表演事業從向黃牛宣戰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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