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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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05 13:51
【椒辦報告】郭再欽已成 #學甲爐碴案 被告! 再來說說台南學甲爐碴案。 有件事一直還沒跟大家報告,就是搞出學甲爐碴案的 #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 已遭台南地檢署列為被告! 前年11月,郭再欽對我和李新進里長及PTT網友AirJordon提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要對我們3人分別求償1元。… 更多 此舉看似為了自清及捍衛名譽而提告,但檢察官明察秋毫,已將郭再欽列為被告,現在回頭看郭再欽告我的這個案子,顯得當時對我們提告求償的民事訴訟顯得很可笑,以網路用語來說,我也是醉了!真的非常佩服其自認坦蕩、不認為自己有違法,還能反告我們的勇氣。 以前,檢察官和法官對這類環境犯罪的相關法令不夠熟悉,加上地方環保局人員的證詞常對不肖業者有利,甚至有 #幫業者護航脫罪之嫌,許多案件因而最後遭到不起訴或是輕判,讓犯罪行為人逍遙法外,或是未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我在這一年多關切學甲爐碴案以來,透過不斷地召開記者會、協調會和現勘,要求中央和地方釐清法規和現場,之前台南環保局一再幫業者護航,說是爐碴 #再利用,現在已證實用途不符合、填埋深度超乎常理、粒徑超過五公分等,都不符合爐碴再利用的規範,應視為廢棄物,須依 #廢清法 清除處理。 農曆年前,檢察官也再到另一處埋爐碴後蓋工廠的全程興業鑽探,發現 #爐碴填埋深度超過七公尺,挖最深9公尺,爐碴深達7.5公尺,這絕對不是再利用,而是 #無法去化 而故意埋起來了事! 我希望台南地檢署務必查個 #水落石出,早日起訴行為人,將不法業者繩之以法,也請台南環保局不要再怠惰了,儘速採取行政作為,依法裁罰及要求清理 #回復原狀,莫讓高鹼性爐碴繼續污染在地的地下水。(即使監測附近地下水未超標,但現場地下水pH值超過12,無法否認有污染的存在。) #陳椒華
#時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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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真的是看清西瓜的案子,事業廢棄物當一般廢棄物開罰6000,還好意思說重罰?保護環境決心不容置疑?真替學甲人感到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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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26 10:35
慣性違規,釀成大禍。
執法不力,亂象依舊。
只顧搶錢,不思改進。 這三句話,可以用來總結近日的三則交通新聞。 1.新竹湖口,聯結車尾伸到道路上卸貨,未設置交通錐也無交通指揮,機車騎士迎面撞上,傷重不治。 2.高雄市,因波蘭記者批評人行道機車違規亂象,市長陳其邁啟動大執法,民怨大起議員關切,數日後市警局宣佈改為柔性勸導。 3.宜蘭蘇澳蘇花改,區間測速再次疑似出包,限速70公里路段,開出時速138公里,超速68公里罰單。 對於影響道安的慣性違規不思嚇阻,遇到民怨就退縮為柔性勸導,更不思改進道路與停車空間設置,唯有抓超速搶錢始終積極。 每天有8人亡於交通事故的虎口地獄,就是這樣養成的。 認同請分享。
道路規劃問題、濫發牌駕照問題、違規罰則問題…是系統性的問題,交通部的做為是先限縮檢舉人權利,臺灣交通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