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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5432596956486 時間:2020-05-15 13:46 #衛福編編報報 ⏲發文時間:2020.05.15 ❗台灣公共衛生新里程碑,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共衛生師法」❗ ✏… 更多衛生福利部自2003年SARS過後,即著手推動公共衛生師立法工作,惟因其定位、業務範疇、專業排他性及應考資格等問題,始終未能順利於立法院進行審議。本次公衛師法草案歷經多方討論及公聽會後,終於本(109)年4月23日獲行政院審查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於今(15)日三讀通過「公共衛生師法」,為台灣公共衛生發展之重要里程碑。 ✏衛福部表示,我國公共衛生學系自61年設立迄今,歷經40餘年,培育數萬名公共衛生專業人員,從事擘劃我國衛生醫療政策、社區衛生服務、流行病學調查研究、健康保險及衛生教育等工作,貢獻卓著。近年新興公共衛生議題層出不窮,此時,通過公共衛生師法,藉由認定該類人員之公共衛生專長、專業,並推廣三段五級之公共衛生策略,以應社會需要、增進全民健康。該法共40條如附件,重點如下: 一、定位及業務範圍:公共衛生師之定位為非醫事人員,其服務對象以社區、場域之群體為主,包含環境健康風險評估、疫病調查及防治、民眾健康狀態調查及健康促進、食品安全風險調查及品質管理方案之規劃、推動或評估等。因此,於執行業務時不得涉及醫療行為。 二、執業排他性: 因公共衛生師之業務範疇甚廣,與其他專業人員或有重疊,因此,採有限度排他性,即專業、非專屬之概念,非領有公共衛生師證書者,不得充任公共衛生師。至於,醫事人員及其他專門職業技術人員依法執行業務、學校機構法人或團體執行研究計畫、政府機關自行或委託執行業務、軍事機關及所屬機構執行任務等,均不受本法規定之限制。 … 更多 |
又多了個欺世盜名的專業職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