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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567768521078 時間:2015-04-01 11:22 #解決民瘼 #建設地方 |
8年算什麼這問題3~40年無解您嘛解決一下。請問林岱樺委員有何解決良策:目前全國各縣市共有二.五萬公頃公設保留地,根據內… 更多政部102年發佈的公告現值估計預期徵收總經費高達七.二五兆元,土地權益受害者,全國計約80多萬公設保留地地主。高雄市2223公頃,徵地費用4298.61億,延宕超過3~40年政府無所作為,如此龐大的土地產值礙於法條限制[釋字第 336 號保留徵收沒有期限],政府用法律的形式壓迫民眾權益,中央政府與市府無經費或保留地無迫切需求與使用功能亦或當初規劃錯誤,致保留徵收地地權受限使用,保留期間未獲補償,甚而荒蕪至今,置私人權益陷於長期不確定之狀態。這是中央與地方長久以來不敢面對的問題,七.二五兆元經費亦非國家支出所能承受。這種損民權益,違憲違法的土地法令,還要誆禁人民財產權到何年何月? 建議提案立法;將逾25年以上未徵收之都市計畫區,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立法無條件撤銷保留徵收,還給原本就屬於人民自己的土地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