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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5698652003853 時間:2016-04-16 12:29 羅瑩雪部長說:「犯罪者沒有資格享有人權」。 職司檢察系統跟矯正系統的部長,講出這樣的話,讓我想到買泓凱這個在桃少輔遍體麟傷死亡的少年,他確實是受到這樣的對待。 沒有錯,十五歲的少年買泓凱因為偷了ㄧ千塊,他是一個犯罪者,所以被送到桃少輔。 但是,這不表示,他的生命權應該受到剝奪,讓一個還未長成的孩子,因為偷了ㄧ千塊,成為罪犯之後就沒有人權,在法務部的矯正機關遍體麟傷死去,這樣對嗎?… 更多 他應該受到拘束自由的處罰,但是為了偷一千塊,應該失去生命嗎? 到目前為止,這些矯正署的高官,沒有人受到處罰,也沒有人為這件事,負起應該負的責任。 買案還在桃園地院署偵辦中,但是所有的人已經調離桃少輔,現任的官員一問三不知,反正不是我任內發生的事,我怎麼會知道? 泓凱的阿嬤說,小時候,泓凱的九九乘法表,是在她開車回台南的時候一邊開一邊教他的。看著他小時候的照片,他們一起渡過許多日常生活的歡樂時光,而這一切,竟然是在法務部的少輔院裡被奪走。 這是偷一千塊的罪犯,這是部長說的,他沒有資格享有人權。 關於買案,可以參考壹週刊優秀的記者簡竹書的深入報導。 |
我們的司法機關真是黑的可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