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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768488345654 時間:2013-12-25 11:45 【勞動權益 wake up! 】延長工作時間補休疑義 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延長勞工工作時間,應發給延時工資,同法第二十四條第一、二款已有明訂;至於勞工於延長工作時間後,如同意選擇補休而放棄領取延長工時工資,固為法所不禁,惟有關補休標準等事宜亦當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決定。 |
想太多了 |
734544166575130 時間:2013-12-29 11:15 全國就業e網(ejob)賈伯斯又要來告訴大家:究竟特休沒休完怎麼辦? 是就白白損失掉了,還是老闆應該要付我未休日的工資呢? 有問題請點開圖片提問,或上全國就業e網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jobsfamily 分享 台灣就業通 TaiwanJobs WDA
【勞動權益 wake up! 】勞工未於年度終結時休完特別休假 年度終結或終止勞動契約(如:退休、資遣等)時,因可歸責於雇主因素致勞工無法將特別休假使用完畢者,雇主於計算應休未休之特別休假工資時,應以勞工平日工資計算;換言之,如勞工平日每月工資為3萬元,尚有2天特別休假未休,則雇主應發給2千元﹝(3萬/30天)*2﹞之應休未休特別之休假工資。 至於特別休假未休完之日數,如係勞工個人之原因而自行未休時,則雇主可不發給未休日數之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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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1或2的答案應該有3就是你們勞工可不可以休我雇主說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