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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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03-18 11:45
【勞動權益 wake up! 】過年上班不給2倍薪 某醫院總院一名不願具名護理人員投訴表示,院方對春節到院上班的護理人員,未依《勞基法》給予2倍薪資,也未經勞資協商就逕行改採補休方式,引發護理人員不滿,屢次向院方反應,卻得不到滿意答覆,且院方上月舉行護理部護理長會議,會議紀錄還明寫著,若人員對勞動權益有疑慮,可先與單位主管溝通,避免直接至勞動局詢問,認為院方威脅員工不准對外申訴。… 更多 依《勞基法》規定,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上班,工資應加倍發給,若要改採補休方式,則須徵得勞方同意。但該名護理師表示,從未與院方協調,院方逕行決定只能補休,十分不合理。 醫院院方表示,每名新進員工與院方簽訂聘用合約時,合約內已載明護理人員工作屬排班性質,春節期間將採補休方式,而非給予2倍薪資,所有護理人員一視同仁,院方均依合約內容;護理部護理長會議內容則是加強院內宣導,絕對沒有威脅護理人員。 新聞連結:http://goo.gl/Ucn27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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