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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5642028454344 時間:2020-01-27 10:37 109年度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國家認定基準自1月1日公告施行 為便利居住於無永久居留制度,或有永久居留制度但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國家或地區之僑胞,在申辦僑民證照業務時之居留資格認定基準,僑務委員會業依「華僑身分證明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公告訂定「109年度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之國家或地區及其居留資格認定基準」,生效日期自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包含亞洲12國、歐洲4國、非洲2國,共計18個國家。… 更多 如有詢問,可至僑務委員會官網查詢,或於臺北上班時間致電+886-2-2327-2929,將有專人為您解答。(https://www.ocac.gov.tw/OCAC/Pages/Detail.aspx?nodeid=1534&pid=14307177) #僑務電子報Line |
美國呢?裏頭找不到美國的規定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