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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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05-20 15:24
繼派遣勞工的「工資」入法保障後,我持續推動派遣勞工保障2.0。
今日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勞基法增訂第17之1條以及增訂第63-1條,明訂「要派單位應與派遣事業單位連帶負職災補償與賠償責任」以及「禁止要派單位將勞工轉掛派遣事業單位」。… 更多
實務上,要派單位所使用的派遣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雖有派遣事業單位負起雇主職業災害補償責任,但要派單位依法確無須負擔責任,甚至多有要求派遣事業單位依約更換該名職災派遣勞工的情形,造成要派單位輕忽或不重視派遣勞工的職業安全。
我提案增訂第63-1條,強調派遣及要派單位有共同責任。 財政委員會今日審查財政收支劃分法,包含我等六位委員所提的版本,財政部、主計總處今日提交的報告,簡單的說就是敬謝不敏、謝謝合作。
面對六都磁吸效應,偏鄉縣市人口不斷流失,財政部站在主管機關的角色上,應該要有魄力、有作為的來承擔,決定出一個最公平的統籌分配的方式,來終結長期的區域發展不均的問題。
我也建議財政部長,在財劃法的構思上,應該要將長照、高齡化等議題,一併納入考量,部長也當場允諾。 ❤️ 勞基法增訂 強化保障派遣勞工相關重要權益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823627 #派遣勞工保障 #財政收支劃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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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相的派遣工 只是壓低正常勞工的薪資水平!僱主規避正常的健保給付/勞保提撥/與其他正常勞工應有的福利!若 僱主均用派遣工 或… 更多 外籍勞工 本勞工作機會將被壓縮到極致!這些均非正常的職場人力需求!不應將臨時的權宜之計當正常 希能將此拉回正軌!方是勞工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