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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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11-21 07:32
工讀權益大會考 第13題(請於以下留言回答,勿用私訊,每位答題者也須於粉絲團按讚及分享,謝謝。) 13阿傑去應徵上一份工作,上了3天班,發覺興趣不合,離職了,公司以未達工作試用期7天,故不支付薪資,試問公司是否合法,為什麼?如有該狀況,請問阿傑可向何單位求救? 最快答對的第一名,第五名和第十五名可獲得
第一名:彈跳真空保溫杯(市價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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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 因為有勞基法條列保護 勞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