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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407907478618 時間:2017-02-16 09:23 【採購小常識-採購預告與公開閱覽】 採購預告: 各機關可將未來擬公告招標案件之資訊預為公開揭示,採購預告之資訊並非正式公告,但可達到下列目的: 1.有興趣之廠商可預作準備。 2.適用世界貿易組織(WTO)政府採購協定(GPA)辦理之採購案件 等標期為40日以上,如事先預告達40天,則一年內正式招標 時,該採購案之等標期得予縮短。 公開閱覽:… 更多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規定,公開閱覽為推動公共工程招標作業公開化、透明化,藉由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徵求廠商或民眾意見,提升公共工程規劃設計品質,並減少招標及履約爭議。 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之工程採購,應於公告招標前辦理招標文件之公開閱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 1.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或第一百零五條第一項 第一款、第二款辦理之採購。 2.依招標期限標準第四條之一或第十條縮短或合理訂定等標期之 採購。 3.重複性採購。 4.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5.拆除、疏濬等性質單純之採購。 6.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 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7.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可上政府採購網首頁 > 常用查詢 > 採購預告或公開閱覽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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