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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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03 16:29
今天早上那篇發電文後,有PTT網友發打臉文,我看這些自稱打臉的訊息說「台電備轉容量哪來的24%?只有8%啊,都在騙!」 我看完全文,發現網路上不少人以訛傳訛,開始散佈這個鍵盤專家觀點。但很可惜,他的文章時間順序錯誤,邏輯有問題,連公式都是套錯的。以下稍微科普一下:… 更多 我這裡附一張圖,今天斷電時間發生在九點左右,但是所謂的「只有8%備轉容量」卻是以「昨天還沒發生斷電事件時的預估尖峰電力使用量」去計算。所以跟斷電原因已經毫無關係,他不是發生在九點斷電,而且甚至也不是實際發電狀況。 尖峰電力通常發生在下午兩點,此時是電力最吃緊狀態。但因為各地發電和用電狀況都還沒有恢復正常,所以討論此時的備載容量沒什麼太大價值。 另外,這些訊息的計算方式也是錯的。其實正確公式如下: (發電量 - 電力使用量) / 電力使用量 = 備轉容量 但是網路專家們的計算方式為: (發電量 - 電力使用量) / 發電量 目前台電和官方公佈的「斷電時間備轉容量」是24%左右,遠在安全範圍以上很多,所以官方認為電網出問題和缺電沒有關係。但因為牽涉到計算時機點問題,我目前還沒問到台電方面是怎麼算這個24%的,那我們退一步用PTT同學所使用的時機點來計算好了。 (3351 - 2872) / 2872 x 100% = 16.6% 也就是若以該時間點和昨天表定的預估發電量來計算,應該是16.6%的備轉容量。也是高於安全值很多。其他我就等台電對計算時間點和實際發電量的數字來做說明。 最後,也有些人說,不是有發電廠緊急啟動?還敢說沒缺電啊,不就是缺電才要緊急啟動。但事實是,電網崩潰後有原本在發電中的電廠下線,才會需要重新啟動。不重新啟動,難道今天宣佈放假一天嗎? 其他不合邏輯的理論,我就不一一反駁了。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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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瑞瑞|durayray} Elephant in the 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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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5 17:45
昨天上午,我到桃園大崗靶場參加外交國防委員會考察陸軍 206 旅新式教召訓練的考察行程。
 
除了考察步、機槍射擊預習、迫擊砲模擬射擊之外,我們也實地看了野戰沐浴站、露營地的搭設情況。開玩笑地說,這簡直比我自己去露營的設備都還要更好。不過,我也希望這是國防部對於國軍設備重視的開始,而不只是為了讓委員們視察而營造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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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以前我一直默默期待著高中軍訓課時可以有上靶場的機會,殊不知在我們那一屆時,就取消了打靶。
 
還記得在我高三時那一年,在新聞上看到第一批大專女生軍事訓練班,大為振奮,心裡也想著我要調整原本的暑假規劃,想要加入全民國防。殊不知大專女生軍事訓練班就這麼僅此一屆,成為絕響。
 
其實,全民國防不一定是只有上前線作戰,救災、防災、軍事基本認知,也都是重要的一環。隨著俄國入侵烏克蘭,以及台海兩岸的緊張情勢,讓全民對於共同防衛的意識提高。我相信這樣的「民氣可用」,國防部應藉由目前的時機,持續強化全民國防意識,並且維持後備的戰力和士氣。
 
這次的教召被稱為史上最硬,教召 14 天裡每天將操課 10 小時,報到率甚至高達 99 %。透過教召的訓練,除了能讓大家感受戰場景況,更重要的,是我們的後備戰力必須要維持在一定的水準以上,才能在戰時發揮有效的戰力。
 
如同我們前幾週不斷呼籲的,我認為兵役制度應該朝向多元化的方向修正,役期的延長現在看起來已經是共識,但更根本的問題,仍然在於訓練的內容是否足夠精實、避免讓民眾覺得當兵就是件浪費生命的事,這絕對是無可迴避的嚴肅課題!
 
我也想再次強調的,就是女性應該納入義務參與,現在國防部朝向役期延長的方向是值得肯定的,但我們仍然沒看到女性參與的部分,全體國民都應該為自己的生存與安全負責,才能實踐真正的全民國防!
 
而若是真的能開放女性義務參與,我願意,算我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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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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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5 21:32
「要改變幾十年的舊觀念沒那麼簡單,但這不代表我們所做的努力是無效的。」
 
知名足球球評「左盃」 石明謹,先前被檢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中不得兼職的規定,遭懲戒法院判決降級改敘,罰款 20 萬元。他的上訴,今天遭到法院駁回。
 
左盃在公開聲明中表示,由於市政府一再聲稱,他擔任球評的行為「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因此他決定在 3 月底提前退休,離開警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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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強調:「向不公平的體制挑戰,向僵化的傳統挑戰,絕對不是容易的事,我從來沒有認為會輕易得到認可,要改變幾十年的舊觀念沒那麼簡單,但這不代表我們所做的努力是無效的。」
 
看到這樣的判決結果,實在令人遺憾...
 
去年底立法院火速通過了《國體法》修法,讓像是「麟洋配」一樣的運動員,即使具有公務員身份,也不用受到《公務員服務法》的限制,可以接受商業代言。
 
我很支持讓優秀的選手們能有多樣化的代言機會,創造個人額外收益之外,更可以推廣全民支持運動的風氣,這絕對是一件值得鼓勵,也樂觀其成的事。
 
但是,我一直都主張,這種修法方式不僅治標不治本之外,更有雙重標準的疑慮...
 
我認為,公務員兼職的問題,應該要全盤來檢視、處理,而不是用個案式的方式差別對待。更何況,《公務員服務法》上次修正已是 2000 年 7 月的事了,22 年過去,當中有許多過時的條文,都亟需修正調整。
 
像是《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所提到的經營商業,與第 14 條所提到的兼任業務的定義與範圍,以及其他相關的規範,都需要從現代生活方式的觀點,來全部重新檢視!
 
我們不應該完全限制公務人員從事與職務無關的兼職,只要不是在公務的時間從事私人的行為,以及本身不是在政府相關的監督機關內工作,不可參與相關企業的兼職業務,避免造成職權上的圖利;在確實遵守利益迴避、嚴格禁止公務上班期間從事私人活動的條件下,都應該可以修法來適當的開放,而且,適度開放公務員兼職,也有助於公私部門的流動及合作。
 
其實,考試院在 2019 年就曾提出相關修法,但因屆期不續審,所以後續並沒有完成;而在去年底,考試院、朝野黨團立委及時代力量都已經提出修法版本,因此,我們呼籲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應儘速排審修正法案,保障公務員權益!
 
讓我們一起從制度面、實務面與管理審核各面向, 重新來修調《公務員服務法》,才有機會能讓公務員們,在與自身職務無關的前提下,做自己想做的事,在合乎法令規範下,實現自己正職外的夢想,創造自己多樣的斜槓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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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很多方面跟中國人一樣啊🥲
「誰理你們啊!」
https://youtu.be/G-UuWRK_8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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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9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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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問
高雄哪裡排隊領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