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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494068968295 時間:2019-10-03 18:07 一名老先生民國105年10月5日死亡,他在104年的時候,分別給老伴現金1000萬元、兒子300萬元,當老先生過世時,家人需要為他申報遺產稅嗎? 🔍啦啦虎來解析🔍 這兩筆現金,老先生並沒有申報贈與稅,夫妻間的贈與雖然不用贈與稅,但給兒子的贈與已超過免稅額(220萬),所以要補課贈與稅,而老先生已過世,會開單給受贈人喔! 💡提醒您:死亡前二年內贈與,要記得併入遺產申報,以免被國稅局視為漏報 更多遺產稅資訊請看:https://pse.is/KN7RJ 更多贈與稅資訊請看:https://pse.is/KQKNP #遺產稅 |
好奇怪的祱金~長輩留下來給晚輩的……還要扣稅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