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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841031007200 時間:2021-02-22 18:00 #為何仲介犯錯要讓無辜的移工承擔 今年初,我的辦公室接獲兩位移工阿喜和亞弟以及雇主的陳情。他們告訴我,他們的工作許可至今都還在期限內,居留的部份有委託仲介幫忙辦移工的居留延期,過程中也有一再提醒 #但是最後卻因為仲介的疏失忘了幫移工展延居留導致移工居留證過期必須要回國 … 更多 這樣的狀況不只發生在阿喜和亞弟身上而已,過去也有很多移工在工作許可仍有效的情況下,因為仲介的疏失,沒有去辦居留展延而被遣返。會發生這樣的事有幾個原因: ➡辦理延長居留需要有聘僱許可函,但勞動部發函的受文者是雇主(或寄給仲介)而非移工,護照與居留證也都交由仲介保管,移工難以取得這些文件的情況下,要怎麼自己去辦理? ➡移工尤其家庭看護工請假不易,很難能在辦公日親赴移民署服務站辦理。 ➡目前移民署的線上辦理系統的介面都是中文的,而且在登錄的部分也只有雇主和仲介可以使用,並沒有移工可登錄辦理的介面。 在移工拿不到應備文件、很難請假、線上又無法辦理的情況下,就算移工想自救,他也無法辦理。 但是請仲介辦理,也要運氣好遇到負責的仲介‼這幾位移工就遇到不是那麼負責任的仲介,沒有幫他們辦居留延期,導致他們在有工作許可的情況下,居留期限卻逾期了。 我原本以為台灣的法律和制度是保障人權的,是可以照顧在台灣工作的這些移工權利的,但是協調下來的結果,還是沒有辦法。即便仲介或雇主已經有白紙黑字的表達錯不在移工,而是自己的疏失。我們台灣政府還是要用逾期居留來辦,沒有任何可以讓移工救濟的方法。 因此,我今天也一起參與聲援受害移工的記者會,提出三點要求: ➡請移民署再次評估這些個案,給予專案協助,不要讓沒有犯錯的無辜移工被處罰,請讓他們有一條活路可以走。 ➡有工作許可就應該有居留許可,不應該因為沒有去辦展延就成為非法移工。請移民署和勞動部將這些移工困境納入政策與修法考量,不要讓制度成為侵害移工權利的幫兇。 ➡這些未善盡受託義務辦理的仲介,以及他們造成雇主與外籍移工嚴重且無法回覆之權利受損,請勞動部和移民署要進行調查與究責裁罰,該罰就要罰。 |
仲介每月保姆費罰1000倍(1500 -1800)給移工作為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