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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3987567641950 時間:2016-03-11 17:33 這樣的懲處,看起來很熱鬧,但是沒有真相的懲處,處分輕重根本不是重點,重點是...誰要求迴避檢察官的指揮?為什麼為了幾張四十年前的紙,動用這麼大的力量,甘願冒著違法的風險?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60311/813867 |
王委員您好 我是服義務役退伍十多年的後憲,看到『志願役』憲兵連不用踢腿、擺手頓點的齊步也不會,加上近日… 更多搜查侵入民宅的形象感到令人難過與丟臉。 在軍中看到星星或官階高的軍官,憲兵雖說有軍司法警察的身份但大都不敢得罪長官的命令。 話說回來憲兵在這事件是執行者如同手與腳,而大腦才是指使者,憲兵參與執行應受懲處但請委員別讓憲兵當替死鬼,謝謝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