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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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11-24 19:00
#勞動權益 您身邊也有親友有這種情形嗎? 有些雇主利用員工不懂法律,要求員工簽訂「定期契約」,一年又一年透過不斷的換約,來達到隨時可以終止勞動契約,規避給付資遣費的義
務,這種做法顯然是違法的,也是不合理情理的! 若有疑似不斷換約造成權益損害,建議可以直接將所遭遇的情況向勞工局做諮詢及申訴! ※不定期契約與定期契約公司可否隨意改變?:https://goo.gl/YYujjz
※一年一聘踩勞基法紅線:https://goo.gl/nvZ4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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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政府自己公部門的約聘人員不是一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