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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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12-09 22:45
稍早看到了一則新聞,讓我有些話想說。
 
台南市某小學學校設置了青天三鍘刀的大公仔,學校號稱,希望將電視劇《包青天》裡的虎頭鍘、狗頭鍘、尚方寶劍等,成為「法治教育的另類素材」,還說,希望學生能從歷史故事中學習法治的觀念,成為知法、守法的好國民。
 
新聞裡還能看到孩子們看似好玩的,趴在虎頭鍘上做出搞笑的表情,大夥開心一同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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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想將法治教育落實在校園中的動機,但是,我其實並不那麼贊成這樣子的「教材」,出現在孩子的校園裡。
 
或許看似有趣幽默,但是,其實包青天是個審檢不分、違反控訴原則的「反法治」角色,更別說尚方寶劍甚至還可以先斬後奏,當事人毫無救濟管道。這個角色、這些故事,其實離所謂的「法治」非常遙遠。
 
若真的把包青天時代的判刑模式搬移到現代,恐怕才是法治的崩壞。
 
法治教育,不該只停留在灌輸孩子「守法就好」,或透過這樣威脅、恐嚇的「刑具」來意識到做錯事會被處以嚴厲的懲罰就好。我認為,真正的法治教育,應該是要教導孩子去思考法的脈絡,為什麼需要法律?讓他們理解後,願意自發性地去遵守,甚至進一步地去思考每個法律的合理性。
 
平常我也常常和孩子討論,「他是不是壞人?」、「怎樣才是好人壞人?」、「做錯事就是壞人嗎?」、「違法就一定是不對的嗎?」,這些事情都不是簡單的對或錯,好與壞的二分法。小一的雙胞胎,在他們的認知裡,做了違法的或不好的事就是壞人,我和先生也曾經違反交通規則被開過紅單,所以我和爸爸是壞人嗎?如果有一個小孩被性侵了,另一個人看到了為了幫這個小孩而跟對方打了起來,這樣打人的人就不對、就是壞人嗎?
 
在和他們討論的過程中,逐漸教他們如何學習思考、判斷,而光是這樣討論就常常花了我許多時間,站在教育的立場上,我覺得這樣的過程是必要的、是應該盡可能提供的。
 
教育,不能只想著好玩、速成、想著簡單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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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三讀六年級,昨天跟我分享去司法院戶外教學的點滴。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