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 留言 |
---|---|
804061166293797 時間:2014-06-18 11:06 保障民眾使用載具權益 「載具發行機構辦理電子發票相關作業注意事項」發布實施囉~ 未來電子發票載具發行機構(ex.具電子發票載具功能之會員卡) 均需向財政部提出申請,並接受管理,機構本身也有處理載具毀損、掛失、退換作業及維護消費者兌領獎權益等義務。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8744915.shtml |
請教一下,為什麼我在7/2使用手機載具條碼進行消費,也有拿到交易明細(不是電子發票證明聯) 截至今天(7/6)為止,我依舊查不到相關的明細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