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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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2-18 08:23
昨天行政院才通過外籍人才的留用辦法,但是台灣要真正留得住人才,不只是要放寬人才留用規定,如何改善交通也是一大關鍵。 如日籍前外交官馬場克樹在卸任外交事務後,選擇長居台灣,甚至還出書分享其他在台日本人愛上這塊土地的經驗,但如同其他熱愛台灣台灣的外國人一樣,因為各式各樣的因素選擇留在台灣,但是交通問題,仍是許多人至今無法忍受的一大問題。甚至以友善的台灣人「最不友善的行為」評論之。  因此,行政院如果真正想要留下愛台灣的外國朋友,交通問題,是無可迴避的議題,希望行政院可以看到交通改革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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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你在想什麼EP01|友善的台灣人「最不友善的行為」 日籍前外交官馬場克樹的親身體驗

書名:《約定之地:24位在台灣扎根的日本人》作者: 馬場克樹譯者: 亞麻仁子24位在台灣各種領域傑出活躍的日本人……挑戰與挫折、繞了遠路、悲歡離合,經過各種人生故事後,他們終於到達的新天地──就是台灣。不可思...
很多不合時宜的交通法規 可否快快修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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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2-18 11:05
我國欠缺性私密影像保護專法的問題,最近因為高嘉瑜委員澄清網路瘋傳影片非她本人,再次被凸顯出來。行政院蘇院長曾經在去年12月3日承諾3個月內會有修法規畫成果,是否真的能解決問題,提出妥適的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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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私密影像遭到非自願曝光,目前只能用刑法散布猥褻物罪加以偵辦處罰,光是想像私密影像受到曝光的受害者,就另人相當難堪。高委員為了澄清近日網路瘋傳的影像,並不是她本人,還必須一一指認影片細節,實在是我國性別平等保護的恥辱!試問一般國人若成為性私密影像外流的受害者,哪有這種勇氣、媒體曝光度,可以面對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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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私密影像曝光議題最大的問題,就是缺乏一部專法,導致偵查、下架、被害人保護,政府各部門都無法認真看待,適當的處理,對被害人極度不友善。我早在109年9月就提出「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草案,而在高委員的案件發生後,朝野立委黨團也陸續有訂定專法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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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12月3日蘇貞昌院長在立法院答詢時,承諾3個月內性私密專法會有進度,但法務部目前似乎只打算修正刑法第315條之1,就連院長公開在立法院答詢的承諾,政府都如此輕蔑嗎?用妨礙秘密罪納入電磁影音紀錄的方式處理,對於解決上述問題根本沒有幫助,只是像過去跟蹤騷擾立法時,民間、在野黨追一步、政府才動作一步。性私密影像外流的痛,政府看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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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連結:https://www.storm.mg/article/4197382
我的提案: https://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10/02/03/LCEWA01_100203_000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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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這是誰?」4張不雅照LINE上瘋傳 高嘉瑜報案提告 -風傳媒

近日有人在LINE上瘋傳1組共4張的不雅照,並影射主角就是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引發外界關注。高嘉瑜今(16)日說,她不是照片當事人,已向警方報案提告,呼籲民眾勿轉傳。[啟動LINE推播]每日重大新聞通知媒體報導,在LINE群組...
改修的法不修 當然是如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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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2-21 18:08
最近很多網友常常對我提問,包含 #警消權益、#婦幼安全、#交通議題 等問題,讓我藉由這次快問快答的機會一次為大家解答!雖然有些回憶真的不堪回首... 我一向都是有問必答,如果大家還希望看到類似的影片,歡迎在下面提問或是給予反饋喔! #裡面有我對於xx黨的看法
#還有機車族最關注的那件事
最重要的是交通議題 每年都死3千多人 比疫情還嚴重好幾倍 只會降速限 禁行機車 加測速照相機 區監 從來都不檢討道路設計不良 或法規有多不合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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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2-22 20:04
【民進黨深刻的恐懼 傅崐萁;九合一大選只有「勝利藍」】 時窮節乃現,板盪識忠臣
眾人跳船,唯我同舟一命 20年來
崐萁未曾分享過國民黨執政的果實
亦未曾接受過黨產的協助
在國民黨落魄存亡之際回到國民黨
為團結黨內、攜手贏得年底大選
人民安居樂業、享受民主自由,是崐萁的初衷 既承擔責任
必忍辱負重完成黨中央託付的使命
國民黨只有「勝利藍」,沒有其他
守住中華民國,是我們唯一的目標!
影片
只要有人民甘願受騙 什麼藍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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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2-23 16:42
今天(2月23日)我來參加國民黨 鄭正鈐委員所舉辦的區間測速對於交通安全與人權之影響公聽會, 洪孟楷委員也共同參與,今天現場民間團體與民眾也出席非常踴躍,並且發表相關看法,顯見國人對這議題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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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區間測速問題,我必須說我不反對科技執法,以減輕警力負擔,但濫用就會變成魔戒,尤其違反比例原則的使用,損及道路使用人權益,因此要嚴謹、合理的設置區間測速,避免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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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科技執法,讓我想到在104年6月台62甲隧道內,28歲警員吳泓諭前往處理事故時,遭到曳引車高速衝撞,而「優秀的警察,就這樣走了」。部分隧道視線不良及避車空間有限,科技執法仍有使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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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使用科技執法的同時,更要 #重視合理的速限,例如在北宜公路大部分路段的最高速限為40公里,就有許多爭議。在蜿蜒的山路,速限為40公里可以理解,但北宜公路非全線都是連續彎道,也有直線平坦路段,此時速限40公里就很難說服駕駛者了。交通部公路總局硬是訂定北宜公路大部分路段的最高速限為40公里,真有科學依據?此外,新店環河路恢復區間測速違規增加168%,是否因為相關宣導及標示不足,再次拿人民當提款機?對防止交通事故是否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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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更應該要思考的是,#執法是最後手段,#如何透過各種交通工程手段來改善用路安全,用道路工程設計、標誌標線的劃設、道路交通相關設施來改善易肇事路口、路段,減少車禍,而不是 #一味的降低速限 及 #濫用區間測速,造成國人寸步難行,更造成民怨。
圖片
台灣的交通規則是個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