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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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05-21 10:00
【對時、檢測一國多制 區間測速公信力全失】 嘉瑜今天在交通委員會繼續追蹤區間測速系統爭議執法後續進度,重點如下: (一)各縣市區間測速系統對時頻率不一,從一分鐘、三分鐘、五分鐘、十分鐘到十五分鐘都有,完全沒有一致性規範,而交通部王次長答詢時稱對時頻率建議三分鐘,但由交通部公路總局所建置的萬里隧道區間測速系統卻是每十分鐘對時校正一次,交通部內部真的討論過相關規範嗎?… 更多 (二)此次出包的彰化西濱段區間測速系統廠商東山科技,在其他縣市也承攬區間測速系統建置案,但不僅對時頻率差異大,系統檢測狀況也不一,例如自強隧道的系統送中科院檢測、萬里隧道的系統未檢測、出包的彰化西濱段系統只檢測了距離卻沒檢測時間,顯見交通部當初根本沒有制定校正頻率與檢測規範等,才會讓區間測速系統呈現一國多制現象,並引起執法爭議導致目前公信力全無的局面。 (三)區間測速系統是在特定路段的兩端各設置監視器與車牌辨識系統,設置經費應與測速路段距離相關,以東山科技所承包的案件相比,萬里隧道監測距離約950公尺採購經費194萬元,自強隧道監測距離約900公尺採購經費卻高達400萬元,而桃園臺61線觀音至新屋段監測距離約5.3公里採購經費卻是600萬元,交通部稱可能是現場施工難度高所導致,但比起北宜公路的地形、地貌,自強隧道的施工難度會更高嗎?就建置經費的落差,交通部應深入了解。 (四)民國97年除感應式線圈遭踢爆未經國家檢驗標準,警政署下令全面停用外,同年3月新竹縣政府也因為民國94-96年間所設置的烏龍雷達測速儀,全面撤銷該款測速儀所開出的罰單共1萬2千餘件。監察院針對這兩案在民國98年對內政部警政署提出糾正,警政署復文時稱未來「交通執法器材非經檢定合格,不得使用」,多年後卻又重蹈覆轍,以沒有法源依據的執法器材來對民眾開罰。 (五)沒有相關法源依據、未受國家標準檢驗、系統準確性備受質疑的區間測速系統,至今已開出近十萬件罰單,就算僅以超速最低罰鍰(一般道路1200元、快速道路3000元)計算,總罰鍰仍高達1.5億元!嘉瑜要求,警政署與監理機關應比照民國97年時新竹縣烏龍雷達測速儀案例,在無法判斷哪些罰單是誤開的情形下,應全面撤銷爭議罰單! (六)目前全台僅剩新北市四處區間測速系統仍使用中,其中萬里隧道由建置、維護到運作都由公路總局負責,既然中央已開始著手研擬相關技術規範,公路總局就應該以身作則停用該處區間測速系統,並積極與新北市溝通,在法制與檢定規範未完備前,理應全面停用區間測速系統,才能保護民眾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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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優質的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