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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0112227397973 時間:2022-02-14 13:53 🥰西洋情人節快樂🥰 值此2/14西洋情人節之際,以國父孫中山先生當年送給宋慶齡的情詩:「精誠無間同憂樂,篤愛有緣共死生」,祝福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情人節快樂❤️ #禮物建議看留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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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齡長這麼大了呀⋯⋯」 | |
679314026818026 時間:2022-02-28 20:44 當一位外媒記者的公開言論 有害所屬媒體的公正與客觀性 更涉及對我個人與國民黨嚴重曲解時 去信所屬媒體編輯台抗議有何不對? 我曾任總統府發言人 以及國民黨國際部主任 與外媒記者往來非常多年 針對外媒記者錯誤或偏頗評論 本來就該去信外媒編輯台要求說明 這算什麼施壓?… 更多 何況我哪有資格施壓? 要施壓也是外媒編輯台 才有資格施壓才對 https://newtalk.tw/news/view/amp/2022-02-17/711550 |
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陳以信先生,因不滿我在臉書上的發言,去信給產經新聞東京本社一事,引起了很大的新聞迴響。我也看到了很多人來為我加油打氣的留言,在此一併感謝每一位的支持。陳委員今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說,他並沒有施壓,只是抗議。對此,想談一談我的想法。 首先,產經新聞將此信轉給我,是因為陳委員在信中,只提到了我以個人名義發臉書的內容,和產經新聞的報導無關,所以這件事的所有責任,應由我個人承擔。 陳委員說,他只是去抗議。但在他的信中有白紙黑字「#請限制矢板支局長的發言」,這和一般的抗議信有很大的不同。 當了20多年記者,接到過無數封抗議信,有要求更正的丶有要求道歉的、甚至有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但是要求長官讓下屬閉嘴的信,倒是第一次見到。按我的理解,這種情況應該可以算是施壓。 試想,今天如果不是2022年,而是1972年,我不是日本媒體的記者,而是台灣的某家新聞媒體的記者,我的長官如果接到了署名「中華民國立法院立法委員陳以信」這樣一封官威極大的抗議信的話,第二天我可能就會丟了工作。 陳委員接受採訪時,說他抗議的理由是:矢板明夫「在他國恣意批評在野黨」,讓我非常困惑,難道批評有恣意和不恣意之分嗎?難道在野黨不能批評嗎?難道在自國可以,到他國就不行了嗎? 陳委員接受自由時報採訪時說,「《產經新聞》過去也曾就矢板明夫的言行,跟台灣的部分人士道歉過」,嚇了我一跳。恕我孤陋寡聞,#這件事還是第一次聽說,而且關乎我個人名譽,願聞其詳。 在我看來,如果是因為我的「認知有錯誤,容易使讀者造成誤解、影響國民黨的形象」,陳委員可以找我本人闡明事實、要求更正,或者在臉書上對我的言論予以一一駁斥,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 讓人閉嘴的作法,容易讓人想起很多往事。 如果我沒有記錯,1960年的雷震事件、1979年的美麗島事件、1984年的江南案,好像都是國民黨的有關人士,為了讓批評者閉嘴而引發的。我是真心希望,國民黨能夠拋下歷史包袱,整裝再出發。 對了,昨天在臉書上邀請陳以信委員上 華視三國演議節目,公開討論國民黨的兩岸政策,至今還沒有得到他的回覆,今天再邀請一次。 #矢板明夫 圖説: 1960年9月4日,雷震因《自由中國》案遭中華民國政權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