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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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1-08-09 11:52
嚴辦機構施虐者,解散德芳教養院 記者會 日前苗栗造橋私立 #德芳教養院… 更多 28歲李姓院民,遭院內林姓社工員、賴姓行政助理持按摩板、金屬管痛毆昏迷,送醫不治。德芳竟然沒有叫救護車,而是由員工自行送醫,孩子到院前死亡。德芳也違反「身心障礙者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未即刻主動向主管機關通報。德芳如此不重視相關送醫及通報程序,發生命案仍企圖掩蓋事實,實在無法原諒。此次心智障礙院民被虐待致死的案件,雖已進入司法程序,但我們仍要嚴正呼籲主管機關與司法單位嚴查機構施虐狀況。 經辦公室調查,德芳教養院院長林丞遠(原名林宜蔚)。在德芳之前就當過兩個機構,南投憫惠教養院和苗栗譜愛教養院負責人。這兩個機構最後都以解散收場,德芳應該會是第三家。 目前身權法第63條之1,針對負責人條件有修法的必要,我們會針對第63-1條進行修法,訂出「林丞遠條款」。去年5月,老人福利法修法,在第48條增訂了「內湖條款」,將「服務對象致死」的罰款提高為20至100萬,也可以在不用給予改善期,直接令其停辦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下個會期,我一定會和 黃國書 及賴香伶委員提案「德芳條款」,將身權法第92條中致「服務對象死亡」的罰款,以及命令停辦的授權修訂和老福法第48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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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芳教養院虐死心智障礙者,照顧身心障礙者誰有責?
文/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秘書處
  七月二十九日下午,位於苗栗… 更多縣的私立德芳教養院,緊急將一名昏迷的心智障礙住民送醫急救,惟該名李姓障礙者仍不幸往生。經檢警相驗及初步調查,李姓障礙者身體多處瘀青以致出現橫紋肌溶解,院內之林姓社工員及賴姓行政助理則有虐待其之重嫌,因此苗栗縣政府已勒令德芳教養院停業並裁罰三十萬元。林姓社工及賴姓行政助理宣稱,他們是以器物對情緒躁動之李姓障礙者施以管教,並非虐待。而李姓障礙者的母親也出面控訴,自己的孩子已入住德芳八年,之前雖有發現兒子身上出現瘀青,但選擇相信院方說的理由:「是他自己撞到的」。面對這樣的悲劇,李媽媽強調,除了要查明死因,更應該關閉德芳教養院。
死了一名心智障礙者,然後呢?
  但,這樣就夠了嗎?問題是單純出在德芳的內部管控,抑或有外部因素直接或間接地造就這場悲劇?在無辜慘死一名心智障礙者之後,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呼籲各界一起思考,我們該如何釐清問題、正視問題,進而解決既有的問題、杜絕未來再次發生的機會?這起悲劇,也絕對是許多重度自閉症家長、嚴重情緒行為問題的心智障礙家屬,內心共同的、最大的恐懼。…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