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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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9-13 13:40
【求職陷阱 愛注意】秘書一定要會喝酒? 女子求職遭灌醉性侵 一名研究所畢業的女子,得到一個應徵秘書的機會。前往面試時,對方向她說明工作內容和性質等,之後對她說「當秘書一定要會喝酒」。不久女子遭這名老闆灌醉性侵,事後向警方報案,提醒女性應徵工作時,仍須注意自身安全。… 更多 這起女子應徵祕書工作、卻慘遭對方老闆灌醉性侵的案件,當天她與男友約會時,接到求職公司的電話,通知她當天晚上7點面試,女子當時並未想太多便答應對方,當晚前往台北市萬華區的該公司地址面試。 一到公司,發現環境像是住家也向辦公室,當時只有老闆一人在場。對方向她說明工作時間、性質和薪水後,突然問了一句「會不會喝酒?」之後便對女子強調「當祕書一定要會喝酒」。接著老闆便拿出威士忌灌她喝酒,女子抵擋不了而酒醉意識模糊,之後感覺有人在強脫她的衣褲,驚醒後發現老闆正對她毛手毛腳。 女子奮力抵抗,但仍不敵遭對方性侵得逞。女子的男友當晚11時仍未連絡到她,半夜也接到女友父母的電話通知「尚未回家」,於是便報警協尋。但警方仍遍尋不著,直到隔天凌晨2時多,女友才打電話給他,在電話泣訴遭到性侵嚇壞哭了一整晚,女子在男友的陪同下驗傷並報警。
賈伯斯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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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徵三大準備.七不原則
(一) 三大準備:應徵前做好「充分準備」
1. 蒐集應徵公司資料,上網瞭解該公司性質及工作內容。
2. 請朋友、家人陪同面試,或事先打電話告知親友欲前往面試之地點。
3. 檢視徵才廣告內容是否有不合乎常情的優渥待遇,或公司業務與工作內容模糊、不確定,這些都要提高警覺、小心受騙。 (二)七不原則:應徵當天堅守「七不原則」
1. 不繳錢︰不繳交任何不知用途之費用。
2. 不購買︰不購買公司以任何名目要求購買之有形、無形之產品。
3. 不辦卡︰不應求職公司之要求而當場申辦信用卡。
4. 不簽約︰不簽署任何文件、契約。
5. 不離身︰證件及信用卡隨身攜帶,不給求職公司保管。
6. 不飲用:不飲用酒類及他人提供之不明飲料、食物。
7. 不非法工作:不從事非法工作或於非法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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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面試時間地點怪異就可以走了不要去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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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9-13 15:35
它......已經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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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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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9-13 22:56
明天要補班的,鬧鐘記得開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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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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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9-19 19:24
這樣烤肉,保證不會燒焦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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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烤過頭有點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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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9-20 21:39
中秋佳節遇玉兔~大家要小心喲!最新消息~ 【停止上班上課】
花蓮縣、台東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新竹縣尖石鄉;五峰鄉 詳情請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http://www.cpa.gov.tw/
超連結 CPA.GOV.TW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Directorate-General of Personnel Administration

是天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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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9-23 10:00
【英文賈賈叫~】call it a day 收工了 call it a day的意思就像是中文裡說的「今天就這樣吧」、「今天就到此為止了」。 中秋連假回來,累積的工作量好像快爆炸了!!!!
希望下班回家不會用到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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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永遠做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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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9-24 20:30
【哈燒話題】
哪一種行為,最讓你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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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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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9-25 13:32
【勞動權益 wake up! 】勞工到職10天就離職,雇主可否拒發工資? 勞工到職時約定按月計酬,卻在10天後就離職,雇主認為勞工未做滿一個月,依約不發給工資,可以嗎?
雖然,勞動基準法第2條規定,工資計算分別有計時、計日、計件或計月等方法。但不表示勞工一定要服務滿該計酬方式之期間,才可以領工資或離職。勞工若僅工作10天,依法不必提前預告即可以離職,而雇主應在勞工請辭當日結算工資發給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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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