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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3011583723580 時間:2017-09-18 12:53 章程草案退回重擬、施行細則討論擴大參與、相關子法訂定機制公開透明 這幾天,不斷有朋友詢問,關於體育署與體育改革團體間在章程草案的歧見該如何解決。 其實,從9/7體育署將「民眾報名參與協會」網站上線當天,辦公室發現了資安疑慮開始,當時即呼籲,體育署更應該好好的規劃,讓國人看到體育署對於體育改革的決心。國書也再一次呼籲體育署,「章程範本不是鐵板一塊,唯有公開透明的討論機制才能讓民眾信服」。 在此,提出幾點想法給體育署參考。 1. 公開章程範本討論流程,重新針對民間質疑進行修正說明… 更多 追溯這次體育改革聯會與體育署決裂的原因,其實還是肇因於體育署的倉促,回顧體育署自己提供的期程表,「九月底完成範本、十月中各協會召開理事會、十月底第一次會員大會完成章程修訂、十二月底受理新會員加入、一月底召開新會員大會、二月中依國體法完成協會改選」,然而在國體法尚未正式公告的此刻,依照國體法要求的半年內改選,時程表其實是可以推遲到三月份。然而,體育署為了符合自己的期程壓力,拒絕回應民間體育改革團體的質疑,也直接導致了這次的爭議。 在看過這次章程草案的研擬小組名單後,相信這些委員都是一時之選,但是在體育署所限定的期程壓力下,又要如何確保這個章程草案的品質?面對民眾的質疑,體育署更應該積極的以公開章程範本討論流程。 2. 會員審核雖是必要程序,但更完善的配套機制絕對有助於降低社會疑慮 基本上審核會員加入是人民團體的自治範疇,然而,面對目前民眾對與單項協會的不信任,體育署該做的不是反過頭來指責民眾加入就有人頭會員疑慮,卻又以「團體=專業」的理由,無視於團體會員的產生缺乏民主機制的問題。… 更多 |
知道委員一直都有在關心並處理國體法的相關議題.希望委員能繼續加油!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