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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6610185180262 時間:2020-11-04 16:42 ✨食材百百種,母法無法逐一明列相關規範✨ 學校午餐食材種類繁多,如果每項都納入《學校衛生法》規範,不但會讓條文又長又瑣碎,更會因修法費時而無法即時規範。 ✨用契約全面規範行之有年,周延又有法律效力 ✨ 因此,教育部多年來都是根據《學校衛生法》第23-3條的授權,訂定學校午餐「採購契約範本」,對食米、食鹽、醬油等各項食材,做 #更周延 且 #具強制性 的要求,而學校也據此與膳食供應業者簽約,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所以… 更多 #契約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深化食農教育,一律採用國產肉品💪🏻 未來採購契約範本修正草案重點如下: 食材來源 管理更嚴謹! ➡️ 一律採用國產肉類及其加工(再製)品 未使用國產肉品或混充產品 加重罰則! ➡️ 最重罰20點並終止契約 11月底修訂完成,明年1/1上路 🥬加碼補助,落實 #吃在地食當季🥕 明年起,農委會將加碼國產可追溯食材補助,讓供膳業者、學校更能支持國產食材,落實學校午餐 #吃在地食當季,共同為學童嚴格把關! 為孩子把關,食材源頭就是國產。 這是教育部與供膳業者的共同責任! |
可以規定公立國中營養午餐跟國小一樣餐餐有水果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