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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638520396964 時間:2015-06-02 17:04 盧秀燕委員今天提出刑法修正案,目前正於立法院尋求委員們連署中,預計明天可以完成連署,送立法院審議。修法案重點如下: 1.增訂刑法第271條之1 →主要內容為殺害12歲以下兒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且排除其因自首或主張精神異常等原因而得減刑之規定。 2.增訂刑法 第280條之1 →傷害或重傷害未滿12歲兒童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3.增訂刑法第77條第2項第4款 → 針對犯上述兩條之罪者,不得申請假釋。 |
那...在公共場所隨機殺人呢???如鄭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