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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5147073681950 時間:2017-03-30 18:26 林國春確實該被譴責! 但是原因倒不單單是「該不該殺」的言論,這部分到底是指「殺總統」?或是「殺總統禮遇」?就由檢察官去查明吧! 真正該譴責的是用錯誤訊息或謊言,去煽動退休警消人員的情緒和仇恨,達到反年金改革的目的。 錯誤和真實是什麼呢? 錯誤:警消平均壽命62.5歲,竟然年金改革要他們65歲才能領退休年金!… 更多 真實1. 這個62.5歲指的是「在職人員死亡時的平均年齡」,是警政署參加年金改革會議代表所說的資料,被錯誤解讀為「所有警消的平均餘命(壽命)」。 簡單比方說有家公司有100位員工,其中有三位在職期間亡故,年齡都是40歲,那「在職期間亡故平均年齡」是40歲,難道這100個員工的平均餘命是40嗎? 將二個完全不同的數字意義混淆,是惡意?或是不瞭解? 真實2. 警消現狀的退休就已經是「70制--年齡+年資=70」即可退休。 以警員22歲服務,服務年資24年,大約46歲左右可以退,若以年資15年、年齡55歲(這是以開始服務時已經40歲來說),也是可以請退,而年金改革也沒有變動這個制度,請問哪裡來的65歲才能退的制度呢? 年金改革已經盡力考量警消人員的特殊性,與一般公務人員有所不同了,身為退休警消人員的理事長,用錯誤資訊來騷亂社會、反對改革,是不知或惡意? 定宇想說的是「林先生,搞錯了,就承認吧!」 http://m.ltn.com.tw/news/focus/paper/1090128 |
委員我要指正文中錯誤: 62.5歲絕對不會是"在職人員死亡時的平均年齡"。因為警消人員屆齡退休是60歲,表示在60… 更多歲就必須退休了,怎麼可能62.9歲會是"在職人員死亡的平均年齡"?! 正確的"在職人員死亡時的平均年齡"一定會低於60歲才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