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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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11-10 23:31
兩週內,做6休1、再做6休1,或一次做12休2。
工時一樣、收入ㄧ樣,所以說勞工權益不變。
這是政院版勞基法的邏輯。 那過勞呢?工安呢?家庭生活呢? 如果是機器人,就真的沒差。
明天就要強行通過審查了,看來勞工未來要轉型成奴工了。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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