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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964765703616 時間:2015-06-23 11:43 【登錄有案的民間防救災車輛 都可以免徵使用牌照稅了】 消防署昨天(22日)修正發布了「災害防救團體或災害防救志願組織防救災車輛固定特殊設備及特殊標幟認定規範」,修正重點有: 1、 增訂防救災車輛閃爍警示燈之規格及裝置規定 2、 增訂防救災車輛不得裝設警鳴器,且不具交通優先通行權 3、 增訂防救災車輛變更及廢止規定 4、 增訂防救災車輛管理規定 這個規範發布後,只要是向各縣市消防局登錄有案的災害防救團體或災害防救自願組織的防救災車輛,都可免徵使用牌照稅喔。 http://www.nfa.gov.tw/main/List.aspx?ID=&MenuID=522&ListID=4420 |
太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