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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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10-30 19:55
【無論僱傭或承攬 外送平台都應負起職災預防、補償與職災保險的責任】 新經濟模式不該建立在剝削工作者的基礎上!
平台經濟運作模式,
說穿了,就是將利潤集中於平台業者,
透過績效獎金制度(送越多單獎金越多),
讓外送員必須搶快以賺取更多的工資,
無形中也增加交通事故罹災風險。 傳統的外送員由餐飲業者自行聘僱,… 更多
在聘僱關係下,雇主理應負擔職災預防、補償與職災保險的責任。
然而平台業者打著新經濟的旗幟,
卻以承攬名義、夥伴關係規避雇主的勞動保護義務。 也難怪勞動部只能以認定僱傭關係確保外送員的權益,
但是認定過後呢?
業者一定想盡辦法符合承攬定義,
當完全依照承攬的模式,
外送員只能加入職業工會,
自己替自己負擔勞保(含職災保險)費用,
錢由外送平台業者賺,
職災風險的保險費用卻由外送員自己付,合理嗎? 日前國發會親自協調達成業者自律共識,
現階段外送平台業者以加保商業保險保障外送員權益。… 更多
圖片
承攬工作,
應該不用穿制服,
既有標示及制服,
就是代表公司,
所以是屬於員工,
一切依員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