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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2464740637952 時間:2015-01-12 08:35 其實目的都是希望減少違規…避免發生事故而傷及你我… |
請教貴署,機車騎士遵守安駕觀念與交通規則,騎士本身還有大型重機駕照,只因一次是騎大型重機,一次騎一般機車【行駛在禁行機車… 更多車道】,騎一般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就得被拍照開罰單... 請教,這二者跟交通安全的差異在哪? 再請教,行駛禁行機車道的違規與貴署的機車為第一當事人涉入事故統計作比對.... 正相關的比例有多少?為何竟會列入【十大惡性違規內】?反而四輪汽車行駛機慢車優先道,甚至併排停車,卻沒有列入十大惡性違規內?還請不吝說明~ https://www.facebook.com/Motorcycle.Party.ROC/photos/a.336760183026338.68193.113310408704651/763446050357747/?type=3&theater 另外,還盼代為轉達安排,個人僅代表中華民國機車黨,欲拜會貴署署長,交流一下交通執法心得。感謝~ 中華民國機車黨 黨主席 - 董建一 |
1566743593543400 時間:2015-01-26 11:37 騙術怪招一堆…要注意!… |
四爺表示:....... |
1567713223446437 時間:2015-01-29 22:51 [即時訊息] -【牽錯房東機車供友人使用 @ 警方發現贓車原是一場烏龍】 http://goo.gl/AIZiSh 平日僅注意車型車色,未注意車號而牽錯機車,簡單的牽車動作可能因為疏忽而連累他人遭刑事移送。… 更多 大園分局竹圍派出所警員蔡欣樺與蔡能瑋28日執行巡邏勤務,攔查一輛光陽牌銀色125cc重機車,經警用電腦查詢後,發現該輛普重機於103年5月15日在基隆中正區北寧路遭竊,為通報失竊贓車,當場逮捕曾姓男子,供稱車輛係由工地主任吳男提供,並把車鑰匙交給他,作為平日代步工具,結果遭警方逮捕。 警方通知吳男到場說明,發現車號的確與自己所有車輛車號不符,吳男供稱因為之前曾於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工作,因此曾在北寧路承租套房,平日將機車停放在套房門口,可能因一時不察,車鑰匙一插把車騎走。 吳男立即返回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機車失竊地點查看,果然發現名下所有光陽銀色125cc機車仍停放在現場,且已滿佈灰塵久無人使用,顏色、車型、外觀與失竊機車一模一樣,才會發生騎錯車。 巧合的是,警方通知失車車主許男前來領車,許男正是居住在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租屋處之房東,三人在警察局面面相覷,不敢置信有此烏龍巧合。許男稱名下所有機車失竊後,住家旁出現另一輛同型同款的機車停放至今,鄰居相互詢問皆不知所有人為何,沒想到竟為房客騎錯車所遺留。 雖許男不願追究2人刑責,經警方比對供詞照片等跡證確實為騎錯車烏龍一場,但竊盜及贓物罪為公訴罪,2人仍遭警方移送法辦。 |
好在個人的機車比較破舊,顏色也不同,應該不可能牽錯... XD http://udn.com/news/story/7314/6364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