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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6800176715797 時間:2022-01-22 12:17 2022年11月26日可以公投複決「18歲公民權修憲案」否? 生殺大權操之在國民黨! 今天主持臨時會最後一次修憲委員會,「18歲公民權」完成初審,送出委員會,將由我在院會說明,並召集委員會朝野協商! 照片中,我正在簽署審查報告,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之一,審查完畢,撰寫好審查報告書,將送入院會進行二、三讀! 這是一個歷史時刻,是台灣能不能擺脫民主國家負面標籤的關鍵時刻:台灣是全世界民主國家唯一公民選舉權高於18歲的國家!… 更多 尤其去年修改民法之後,我們成為「成年人卻沒有選舉權」的國家! 這些都是民主之恥! 憲法是人民和政府簽訂的社會契約,我國憲法在廢除國民大會的時候,把人民修憲的提案權沒收,讓國會成為唯一的修憲發動器,這是民主的倒退。 要彌補這個民主的倒退,有賴於政黨加倍謙卑,針對「國會絕對的提案權」,自我節制,政黨必須用最大的謙卑,把修憲權還給人民! 如今,國民黨高度發輝¼的「少數否決權」,企圖把修憲權卡在手中,只要修憲案無法在院會有¾出席, 出席的¾通過,人民就完全沒有修憲權! 國民黨不願意節制權力,不願意對人民謙卑,在立法院杯葛修憲,讓唯一有共識的普世價值,都出不去立法院,寧願繼續沒收成年人的選舉權、繼續沒收人民的修憲權,到底為了什麼理由?! 我整理本次修憲以來,國民黨歷次杯葛修憲的理由,發現理由不斷變化,總共出現六種理由,整理如下: 2021/11/26(李貴敏回函委員會) 理由一 擔任召委分身乏術 理由二 黨版未付委 2021/12/23(召委會議) 理由三 必須由鄭麗文擔任主席 2021/12/27(朝野協商) 理由四 必須回召委會議由國民黨擔任主席 2022/1/6(修憲委員會議) 理由五 重選主席,必須禮讓國民黨 2022/1/22(國政基金會採訪通知) 理由六 不能只修「18歲公民權」,擴大討論,綁更多議題! 公民團體說,國民黨拒絕修憲處理18歲公民權的理由「任性而空洞」!看起來,是中肯的評論! 國民黨再怎麼任性,在修憲案進入院會後,都必須回到:拒絕2022年11月26日公民複決「18歲公民權修憲案」的理由是什麼? 2022年11月26日可以公投複決「18歲公民權修憲案」否?生殺大權操之在國民黨! 如果國民黨反對,請給人民一個理由!一個不任性也不空洞的理由! |
通過18歲的公民權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