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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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06-06 14:49
立法院休會期間的日常 前天我邀集陽光基金會、衛生福利部與社會及家庭署,一起來討論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聘任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的執業登記問題。… 更多 許多民間團體承接政府的委託或補助方案,執行法定的各種福利服務,像是生活重建、居家式服務、心理重建等,但這些團體所聘任的醫事人員卻無法執業登記在工作單位,顯然在法規與實務之間有些隔閡。以陽光基金會為例,多數人都曾耳聞陽光基金會的工作內容在於提升顏面損傷和燒傷者的生活品質。在2015年的八仙塵暴事件時,基金會更是勇於承擔了多名傷者的生活和心理重建工作,可想而知基金會為提供專業服務需要聘任物理治療師與職能治療師,但卻面臨治療師無法執業登記於工作場址的問題。 透過這個會議,我們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國民健康署等單位,協助盤點相關法規、函釋、補助或委託方案,使需要聘任醫事人員的財團法人或社會福利、衛生等團體,可聘任醫事人員並使其執業登記於工作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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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具中心的治療師也需要被納入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