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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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1-04 12:30
【漁工勞動權益保障公聽會】
當我們在大啖尚青的海鮮美食,
不能漠視隱藏在美食背後─
#討海人搏命抗風浪所捕撈的漁獲。 台灣是遠洋漁業產值大國,
根據漁業署統計年報104年產值391億7211萬元,
占該年度漁業總價值42.46%。 #海上作業是公認的高風險職業,… 更多
船上作業機具同時具有骯髒(Dirty)、危險(Danger)、辛苦(Difficulty)和離家遠(Distance)等4D職業特性,
國人願意投入遠洋漁業越來越少,
#越來越倚重非本國籍漁工。(本國人1萬8634人;境外聘僱外籍漁工1萬7616人)
由於政府主張遠洋漁業可採取境外聘僱,
#不受國內勞動法令規範,
外籍漁工的薪資欠缺基本保障,仲介服務費也未明文規定,
漁工出海一年的薪資所得遠低於仲介抽成費用。 再加上文化上的差異,部分船主經常採取高壓式管理,
在海上作業密閉式,一天長達16小時的工時,
不時傳出漁工遭虐待致死,或不堪忍受選擇跳海自殺,
近年來屢屢成為美國人口販運報告應待改善項目。 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基於漁業的高危險性,
已於2007年6月14日通過「漁業作業公約」(第188號公約),
以確保漁工在漁船上享有一定的勞動條件、住宿和膳食、職業安全和衛生保健,以及醫療和社會保障。 我國遠洋漁業作業勢必受到國際公約規範無法置身事外,
政府應正視海上勞動保護課題,
以廢止境外聘僱的政策方向,
#要求勞動部會同漁業署依ILO188號公約研議漁業勞動保護法規,
#以扭轉我國血汗海鮮形象。
圖片
重點就是不能將心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