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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241570043393 時間:2022-02-18 17:41 「家長不應該如此辛苦才能獲得正義!」 今天上午我們爆出台中托嬰中心兒虐事件之後,台中市長 盧秀燕 在稍早召開記者會,道歉回應了。 盧市長在記者會中解釋,此案「除了舊案之外還有新事證」,會要求社會局下週一之前提出失職名單及檢討報告。台中市社會局則解釋,此案在去年 2 月已立案,經過調查後於 3 月裁罰,業者已停業,除了向社會大眾致歉外也要求嚴懲,針對園方將擴大調查移送法辦。 … 更多 然而,事實上所謂的裁罰,根本只有罰 6 萬元,業者也是自行停業,隨時可以選擇復業,我還想問盧市長,您所謂的「新事證」又是什麼? 如果是指我們今天在記者會中公布的影片的話,那根本就不是什麼新事證! 去年在家長檢舉托嬰中心疑似有虐嬰行為的時候,「如果」當時台中市社會局有確實依照處理原則辦理,就必須要先複製事件發生日前一個月內的監視器畫面資料,以利保全證據,進行接下來的處理流程。 也就是說,按照規定,台中市社會局本來早就該取得這些影片了! 但是,為什麼你們沒有? 今天是這幾位勇敢的家長選擇站出來追究到底,才爭取到台中市政府願意重啟調查、徹查相關失職人員。 但是,我們希望的是,不幸遇到如此痛心事件的家長,不應該要這些辛苦,才能獲得應有的正義。 我希望台中市政府社會局提出的檢討方案中,除了徹查案件之外,更要全面檢討台中市府社會局調查兒虐的機制,未來若不幸再有案件發生,務必落實處理原則、取得事件發生前一個月內的監視器畫面資料,並且確實調查畫面內所有施虐、受虐的加害人及孩童,通知所有相關家長。 最後我也要再次呼籲中央衛福部社家署,你們絕對責無旁貸,若社家署已頒布相關的處理原則及流程,那當然也要同步監督地方政府的落實情況,這次的事件,務必要嚴格調查台中市府的疏失! 唯有正視、檢討整個制度問題,才有可能盡力避免下一個遺憾發生。 |
@{Celine Liu} 閉上妳的嘴 |
517194859748064 時間:2022-02-23 12:28 上週我們揭露台中市華興托嬰中心的連續虐嬰事件後,台中市長盧秀燕雖然在第一時間大動作道歉,但,道歉了之後呢? 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在本週一表示:「當初因托嬰中心作業問題,社會局未能查扣保全完整 30 天的監視器畫面,後來查扣到的 10 天畫面也有缺漏」。 也就是說,台中市府承認有疏失,沒能依規定保全 30 天的記錄畫面。 沒畫面然後呢?你們也沒有對業者開罰啊! … 更多 更讓人憤怒的是,台中社會局竟然表示,在檢視畫面後,發現托育人員有習慣性的不當行為,例如以棉被固定奶瓶餵食、手指推幼兒頭和下巴、用腳挪動幫寶椅等,但「初步判斷 #未達違反兒少權法程度。」 推嬰兒的頭和下巴、用腳大力踢挪幫寶椅造成寶寶頭部劇烈搖晃、以棉被固定奶瓶餵食嬰兒半小時…請問有哪個「正常」的照顧者,會忍心如此對待脆弱的嬰兒? 難道,對於本來應保障兒童權益,身為兒少權法主管機關的社會局來說,竟然都只是「習慣性的不當行為」,而且無法可罰? 其實,這已經不是地方政府社會局第一次做出如此違反常情的判斷了。 2019 年嘉義市愛兒幼兒園,人員「以膠帶綑綁 2 歲幼童」,臺中市大樹貝兒托嬰中心 人員,將 1 歲 10 個月幼兒「長時間限制在餐椅上」,這兩起案件也都被認為,沒有違反兒少權法「身心虐待」及「其他不正當行為」。 對於這樣的荒謬情況,監察院早就指出,有些對於幼童的不當行為,因為沒辦法符合《兒少權法》虐待的程度,因此無法以違反兒少權法開罰;但現行實務上,又缺乏《托育服務專法》,因此便無法針對托育人員對於嬰幼兒的體罰、不當管教進行裁罰,並且指出, 衛生福利部身為中央社政主管機關,「應通盤檢討此困境,儘速完成修法」。 我必須再次呼籲衛福部,身為中央主管機關,你們責無旁貸,既然社家署早已頒布相關的處理原則及流程,要求社政機關要取得 30 日的監視器畫面,當然也要同步監督地方政府的落實情況。 同時,社家署也應盡速提出《#托育服務專法》,針對托育人員(含居家托育及托育機構)對於嬰幼兒的不當行為,訂出「體罰」、「不當行為」等不同類型的行為規範及罰則。 除了前年提出的《兒少權法》修法版本之外,我們也會儘速提出托育服務專法,將托育人員行為規範、調查程序等皆明文入法,杜絕這樣的不當對待,保障每個孩子成長的環境,才能讓家長真正安心。 |
@{王婉諭|wanyu.claire} 謝謝回覆,社會局不該再以遵循慣例的理由輕縱 |
為何社會局說初犯只能罰最低金額,這是規定還是慣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