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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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4-17 21:56
你的心聲,我聽到了。
一樣是二等親,不同戶籍,卻不能「舊車換新車」退稅,的確有「歧視」之不公平現象。我已提案修法,本週四財政委員會審查,希望能獲得通過,加油! 立法委員盧秀燕提案修法:
舊車換新退稅 擬鬆綁同戶籍 - 中時電子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417000286-2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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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車換新退稅 擬鬆綁同戶籍

中古車「舊換新」得減徵貨物稅5萬元措施於今年上路,不過財政部規定,二親等內親一定要「同戶籍」才可申辦退稅,不少兒女買車因與爸媽不同戶籍,而不得申辦退稅。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本周四將排案審查《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鬆綁此一規定。 立法院去年三讀修正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車主汰換出廠6年以上汽車、4年以上機車,在報廢前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可享汽車5萬元、機車4000元貨物稅減免,減稅期5年。該項規定今年上路…
如果現在購新車,車齡15年的舊車剛過戶持有9個月,請問再3個月之後,我舊車去報廢,現在購買的新車一樣有補助5萬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