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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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03-04 21:30
「請問法務部,還記得三年前的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嗎? 」
行政院應設立常設性之犯罪被害人保護會!
 
今日法務部部長在司法法制委員會上,針對犯罪被害人保護的政策表示,未來如果能成立專責單位,將樂見其成,並且落實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
 
對於法務部這種模糊籠統甚至有點置身事外的回應,讓我們有些困惑不解,我必須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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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司改國是會議早在2017年做出「行政院應設立常設性之犯罪被害人保護會」的決議。這三年,法務部是否曾經朝這個方向前進?做了什麼?
 
司法改革進度追蹤平台上,我們看到法務部就上開決議的研析結果,認為「在行政院下設置犯罪被害人保護會,與各部會間的任務小組或委員會恐有功能、議題及成員重疊的可能性」,很明顯採取不贊同的態度,與今日所謂樂見其成的回應,差異頗大。
 
因此,我們很困惑,法務部今日所謂樂見其成的回應之餘,對於成立「中央層級的犯罪被害人保護會」的明確態度是什麼?是否有具體的規劃與期程?法務部有義務說清楚。
 
再者,在回歸中央層級之前的政策過渡期,法務部將如何處理現有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組織改革?對於「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長期整合無力的情形,有什麼積極的改善方案?
 
這些都是三年前司改國是會議對於犯罪被害人保護的議題。包括犯罪被害人的執行機關層級過低,職權上並不足以整合各部門,以有效保護被害人;目前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附屬於法務部各地檢署,無論是在組織結構、經費來源與專責人力,都難以達到「以權益保障為核心」、「基於被害人的需求」提供「具實證基礎」的服務;與其他局處的橫向聯繫、服務過程的分工協調,也是欠缺系統性地整合。
 
在這樣的結構性困境下,實務上於協助被害人時,發生協助窗口紊亂的情況其實很常見,使得被害人在不幸發生的當下,在面對做筆錄、相驗解剖、喪葬準備與司法程序等過程,早已心力交瘁,還有排山倒海而來的資訊,以及來自各方陌生的聯絡,都再再加深被害人的恐慌與壓力,而無法在關鍵時刻支持被害人!
 
其實,被害人保護工作涉及警政、社政、勞政、醫政、教育、法務等不同部門的執掌。除了法務部的積極投入之外,更有賴行政院層級來動員相關部會及各地方政府。
 
以往,法務部執掌刑事犯罪的調查、追訴、懲治與防制工作,明顯在犯罪被害人的照護環節有所缺漏,被害人時常遭受冰冷司法的二次傷害。
 
我們真心期待,法務部能務實面對被害人保護政策,提出具體的規劃與方案。
 
我也會持續督促法務部提出具體工作方向與進程。
圖片
替受害的孩子謝謝您。因為被害人在這國家是根本沒有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