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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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3-23 10:39
【從服中心】健康訊息
推動分級醫療及全民健康保險門急診部分負擔調整案   為推動分級醫療,衛生福利部於106年2月18日正式公告調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門診與急診費用(以下簡稱本案)。… 更多
  本案為本部推動分級醫療的六大策略下24項配套方案之一,歷經與各界說明、溝通及公聽會、全民健康保險會報告,並蒙多位立法委員亦召開公聽會及民間團體的相關會議,於106年1月24日至2月6日間依法預告,預告期間亦蒙臺灣醫院協會、社區醫院協會、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臺大醫院、醫療改革基金會等提供修正意見。 經參採部分意見修正原預告內容後,遂於106年2月18日正式公告自106年4月15日(星期六)開始實施新的規定,其內容包括:
(一)經轉診至醫學中心、區域醫院部分負擔調降40元:醫學中心由210元降至170元、區域醫院由140元降至100元。
(二)未經轉診至醫學中心部分負擔,由360元調至420元。
(三)急診部分負擔:醫學中心急診檢傷分類第3、4、5級由450元調至550元,檢傷分類第1至2級部分負擔維持現況。
考量執行上順暢,原訂夜間零時至凌晨6時至急診檢傷分類3、4、5級不調高予以取消。   分級醫療目的為導引民眾就醫習慣改變,以提升效率及促進醫療院所提供醫療服務內容的差異化與分工合作。
六大策略分別為:提昇基層醫療服務量能、導引民眾轉診就醫習慣與調整部分負擔、調高醫院重症支付標準,導引醫院減少輕症服務、強化醫院與診所醫療合作服務,提供連續性照護、提升民眾自我照護知能及加強醫療財團法人管理。其24項配套措施如附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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