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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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06-20 17:30
為了搶快,害死司機,也毀了自己和公司,怎麼賠的起!!!
 
【男撞太魯閣號判賠2.1億 賣掉公司也不夠】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620/63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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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撞太魯閣號判賠2.1億 賣掉公司也不夠

一名男子駕駛砂石車闖越平交道,被太魯閣號撞上,造成太魯閣號的駕駛死亡、列車損壞,桃園地方法院判決彭和所屬公司連帶賠償台鐵2.1億元...
恐怕這筆錢臺鐵拿的到機會不大,很多貨運公司的老板在完成公司登記的那一天,便是脫產開始的第一天,等到那一天萬一出了什麼事的… 更多時候,登記在公司的名下財產可只剩下兩三參支市內電話,和幾張辦公桌還有貨車大牌這些東西。ps現在的貨車幾乎都是靠行的車都是司機自己的,在行照上都有註記臺鐵依法跟本扣壓不了任何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