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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679050786467 時間:2021-10-18 19:02 現代人移居都市,多數會蝸居在大樓。維護居住的品質與安全,最直接相關者,莫過於管理委員會的成立。 舉凡垃圾的清運、公共用電的管理、乃至消防設備的整備檢修,都有賴管理委員會來張羅。這個委員會有權利也有義務,甚至還擔負著民事、刑事的責任。 但管理委員會需要合法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來成立,像城中城這種產權複雜的建築,遲遲無法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其實是常態。 內政部長徐國勇對於我今日的質詢表示:#… 更多本周五下午將與各個地方政府一起開會討論,#朝修法強制管理委員會成立。 同時我也就「同意百分百」提出質詢,是否會造成更多的城中城?以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於2017年修正、內政部營建署也於去年10月停止適用的若干函釋,明確表示共有不動產若要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必須要全體所有權人的同意始得為之。 這是保障個別所有權人財產權的變革,維護此項價值也是當然之理。但在一些可能需要申請建造執照才能進行的消防安全、結構安全工程,是否就容易宥於僵化的法規而窒礙難行?這是我很深沉的擔憂。 感謝營建署對這點提出了法律上的解方,若真的無法取得全部所有權人的同意申請建照進行修繕工程,其實可以嘗試進行都市更新條例的整建,來充實建築物設備、改進公共設施。 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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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海邊的長照大樓在那兒?城鄉差巨那麼大,各地區要因地制宜,我們住蘭嶼,老人住地下屋,每村的活動中心都像廢墟,台灣的法… 更多在山區海邊不適合,就像蘭嶼的路蓋了10幾年,都還凹凸不平,營建屬有沒看到,那些包馬路的都一直搶蓋民宿,地又不是他的,誰管呢?我們的海邊原本很好,卻被要蓋民宿的丟一大堆垃圾,我們的環境被弄的髒兮亂,有觀光局幫忙什麼建設嗎?原住民區的好河流到處挖,自來水伸請三四年都還不能用?是不是要問水利局,常停電!大家要默默忍受,或要遷到都市住好呢?我們的老年人出外就醫就無法回鄉,請問衛福部有要讓我們有長照大樓或健康中心給我們超過60歲的人使用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