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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903601934674 時間:2018-05-07 12:35 <跨境電商>#有所得稅專區請快點入 🤓 🌐跨境銷售電子勞務的外國營利事業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 於106年度如有銷售電子勞務給我國境內買受人的收入💰, ------------ 🔖就買受人為👨👩《個人部分》, 外國營利事業應依我國所得稅法第73條第1項前段及同法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 自行或委託代理人於‼107年5月1日至5月31日‼間, 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 更多https://www.etax.nat.gov.tw )「境外電商課稅專區」/營利事業所得稅專區項下,👨💻👩💻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納稅; 🔖就買受人為🏢《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部分, 則由我國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於給付外國營利事業報酬時, 依所得稅法第88條及第92條規定扣繳稅款及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扣繳憑單申報。 ------------ ⛳⛳境外電商課稅專區-所得稅 https://www.ntb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1815/4696957160324625773 #貼心提醒請讚請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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