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9-05

文章 留言
1064620493925853
時間:2019-05-20 17:01
司法法制委員會完成了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審查,成功將兒權公約的概念導入少事法中,對於兒少的保護又揭開了進步的一頁 過去,12歲以下兒少觸法或有觸法之虞的通通都準用少事法處理,本次修法特地將第85-1條刪除,未來對於12歲以下有觸法之兒童將回歸教育體制來進行通報、處遇、輔導及協助。… 更多 基於對兒少權益的保障及其身心健全的發展,這一次特別參照兒童權利公約的保護精神,將過去屬於「身分罪」的虞犯去除,並且強化以行政輔導先行為主要的處置方針。 為了不讓任何一個曝險少年成為行政輔導網絡的漏網之魚,本次少事法也同步要求,未來必須將目前在各縣市政府僅屬於任務編組的「少年輔導委員會」朝組織專業化及明確化提升,讓我們地方上所有的曝險少年,都能透過健全而專業的「少年輔導委員會」獲得全面性的輔導與協助。 牽一髮而動全身,為了讓台灣兒少保護朝更進步的方向邁進,未來還需要司法院及行政院各部會間的溝通協調與專業分責,並確實協助地方政府強化少年輔導委員會組織朝專業、健全方向發展。 全面保障曝險少年健全自我發展,司法一直都在,現在我們將以行政輔導先行,協力打造一條曝險少年回家的路。
圖片
想法很好,可是真正落實執行會有問題,尤其是偏鄉的小孩,若有心人士利用小孩犯罪,那就真的很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