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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8183093422062 時間:2021-11-17 23:17 【轉蛋法又一蛋之只公布直接購買的商品機率不夠啦】 先說結論: 1️⃣ 廠商應完整揭露遊戲服務內容的完整機率,就算不是直接花錢抽的也要公布。 2️⃣ 採取「保底」機制,避免轉蛋變成純粹的賭博。 —正文開始— … 更多 上個月18號,我在經濟委員會質詢經濟部長,請經濟部務必修正「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揭露「機會中獎商品或服務」的機率。 經濟部事後回函,表示已經取得將機率揭露納入規範的共識,也將著手進行定型化契約的修訂程序。 不過,還有幾個小問題,如果沒規定好就糗了。 所以我今天在經濟委員會,再次質詢經濟部長並給出一些建議。 1️⃣ 不是直接購買的機會性遊戲內容,也應該要公布機率 現行「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6條第4款的用語是「有提供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 ❓ 先問一個基本問題: 如果廠商沒有提供直接付費購買,而是由玩家先購買虛擬貨幣(例如遊戲內的「鑽石」),或者透過遊戲內的玩家間交易機制取得虛擬貨幣,再用這些虛擬貨幣購買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算不算「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 … 更多 |
有事嗎?連玩遊戲都要立法規範 跟三分鐘盪鞦韆一樣的概念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