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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8394242213316 時間:2017-08-09 11:24 大觀自救會陳抗議題澄清 大觀違占戶非當時婦聯一村安置之眷戶 民國46年間婦聯會利用陸軍總司令部購得之板橋浮洲大觀地區,成立婦聯一村,並興建600戶眷舍。48年間應眷村居民生活需求,該村自治會於週邊招商成立市場。52年葛樂禮颱風水患,婦聯一村集體遷村,市場已無需求結束營業,因招商而於市場經營人士,不屬眷村搬遷安置對象,於眷村遷移後,遂自行利用國有土地整建房舍自住或營業迄今,渠等占有伊始,即非眷村居民,遑論所謂福利中心住戶。 大觀違占戶之組成… 更多 依板橋榮家現存資料清查顯示,當初招商對象目前僅有1人仍居現地,其餘對象為將房舍再轉讓渡者、承租者或其繼承人。扣除空屋19戶後,現住該地的39戶中,另有房地產者7戶,屬承租占用戶房屋者13戶,計有5成係利用違占房舍從事經營或出租行為。現住戶中自行居住且屬經濟弱勢者,經查有4人,除轉介新北市政府及相關社福單位協處,具榮民(眷)身分有安置需求者,均優先協助安置於榮家。 主題失焦 大觀違占戶之案件,板橋榮家自84年起即已進行協商尋求解決之道,惟礙於法令規定,均未能滿足違占戶原地續住及搬遷補償之需求。至97年始按違占戶使用情形,先後分6批依法提起訴訟,大觀違占戶向法院主張占用權益後,仍於103年經法院三審定讞,判決拆屋還地。 本案判決確定後,仍歷經多次以大觀自救會名義所為之陳抗事件,而陳抗者絕大多數係熱情聲援的在學學生,且支持對象係長久以來未繳任何費用,持續非法占用國有土地者;以此相較合法租用國有土地並繳交租金者,已顯失公平合理。公務機關經管之國有土地,遭他人違法占用且經法院判決拆屋還地,若不能依法、依判決確保國有土地收回,恐使機關執法進退失據,無法秉公處理,法紀蕩然無存,衍生更大後遺。 持續協助 輔導會20餘年來始終秉持和諧、理性之立場持續與違占戶協商,目前仍持續協調新北市政府,對案內弱勢民眾本權責依違占戶之福利身分、有無房產、居住年資長短等評估、期能優先予以協助申請社會住宅,以窮盡協商、安置、補償之可能作為,至期盼大觀違占戶及社會大眾對本會自始至終的努力能予肯定與理解。 |
法紀蕩然無存....在說你們自己??? … 更多 8席的官派董事,如退輔會、國防部、行政院等機關所派出代表全部缺席,導致流會。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808/1177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