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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5047892532385 時間:2020-05-19 20:15 運運動產業發展公聽會— 萬堅主張成立行政法人機構專責推動 感謝賴品妤委員邀請萬堅跟黃國書委員共同舉辦「運動產業發展公聽會」,會中,萬堅針對 #執行面 與 #組織面,向體育署提出以下要求: 一、執行面 運產條例從三年前修法至今的執行狀況,提出三項盤點要求! 1.盤點政府與公營事業投資運動產業,以及設置運動產業園區的狀況。 2.盤點修法後人才培育改善的狀況。 3.盤點修法可抵稅後,個人或企業捐助運動選手的狀況。… 更多 萬堅也提出 #第26條之2 的修法草案,擴大企業金援選手的節稅誘因。 二、組織面 樂見體育署將運動產業主管層級提升改設「組」,不過除了內部組織提升外,萬堅也要求體育署要設立專責行政法人機構,招攬專才推動運動產業的發展,讓政府在人才、經費的運用上更具彈性,也更貼近產業。 最後,萬堅提醒體育署應積極面對現有問題,並督促該署在下個會期提出相對應的政策內容,才能真正協助運動產業的發展。 — 相關新聞: 《醒報》推動運動產業 應設專責機構 https://reurl.cc/Wd8Oqk 《中央社》體育署:運動產業綱領7月公布 https://reurl.cc/QdVajo 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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