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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840804052088 時間:2013-08-18 09:12 也許事實真是這樣......(Lapin) |
智慧財產權的『著作權』是著作者本人才有專屬權, 代理發行唱片的公司並無專屬權, 就算有侵權的問題,… 更多 也應該只限於原曲作者主張侵權, 唱片公司並無權。此外, 所謂『侵權』,受侵權者必須舉證他被侵權的內容是什麼? 是他的作品被盜改作者名字了嗎? 填詞者並沒有把原曲的作者改成自己, 所以這裏不構成著作權的侵犯。而演奏歌曲, 歌曲被演奏, 除非是發行唱片收錢, 或是原封不動重製散播, 導致唱片者的銷售受到損害, 這種改詞又沒收錢的創作, 根本扯不上侵權行為。唱片公司所獲得的權益只限於原版歌曲的銷售權, 完全無權替『著作權』主張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