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 留言 |
---|---|
3078076905759977 時間:2021-09-17 10:00 【3C使用要關心!具螢幕之手機及平板應標示視力警語! 】 隨著手機及平板等具螢幕之3C產品普及,兒童及少年接觸3C產品、觀看螢幕的機會增加,近視比率因而大幅提高。立法院亦於104年1月23日修正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明定兒童及少年不得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類產品。 … 更多 除了兒童視力保健相關主管機關衛福部、教育部推行有關政策外,NCC身為手機、平板等行動電信終端設備審驗之主管機關,也自104年起要求此類設備於販賣時,應加註以下警語及注意事項,以提醒國人注重視力保健與兒少權益。 ⚠️ 警語(於商品本體、說明書及外包裝標示): 使用過度恐傷害視力。 ⚠️ 注意事項(於說明書及外包裝標示): 使用30分鐘請休息10分鐘; 2歲以下幼兒不看螢幕,2歲以上每天看螢幕不要超過1小時。 NCC將持續跨部會合作,於法規授權容許範圍,共同為國人健康及視力保健建立正確觀念。 |
有民進黨黨證管你想扮甚麼連媽祖也行 我看演上帝都行拉 真的是噁心至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