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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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05-12 12:06
今天是國際護師節,時代力量感謝醫護人員這段時間的付出,替我們守在防疫最前線。我們知道,台灣今天的歲月靜好,是因為有護理師們替台灣負重前行。謝謝您們!
 
「承平時期」就已經非常嚴重的「超時加班」和「過高護病比」的情況,在疫情發生後都變本加厲,醫護人員同時還要面對「禁假禁休」、「危險跨科支援」、「非自願待命」及「醫療防護設備不足」等問題,明明是救人的工作,「卻可能賠上自己的健康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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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自從上屆立院會期便長期戮力守護醫護人員的勞工權益,儘管衛福部在2019年修訂「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規範各級醫療單位的護病比,但時代力量未來將與醫護公會持續討論,在務實人力配置的基礎上朝「提高修法位階」及「優化護病比數字」兩大方向努力,妥善照顧一線護理人員的工作保障。
 
另一方面,護理師的薪資一直未能公平反映護理行業的過長工時及高職場風險。時代力量呼籲,疫情期間衛福部應該落實補助津貼,讓每位照顧武漢肺炎患者的護理師都能比照醫師待遇,確實領到1萬元津貼;同時也應該提高護理師常態工作薪酬,以更好的待遇提高醫護人員留任的意願,降低基層的照護壓力。
 
我們感謝醫護人員的付出,但我們認為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的感謝。時代力量是堅持勞權的政黨,醫護人員的工作環境也是我們努力的範圍,未來我們會持續關心醫護人員的勞動權益、努力保護這些保護我們的醫療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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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收割囉…醫護台毒聯手最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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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05-12 17:32
WHO秘書長譚德賽,以「過去發邀請函給台灣,是因有政治共識」為藉口,推託自己沒有「權力」向台灣寄發邀請函,但事實是WHO與中國簽訂的秘密備忘錄,才是真正讓台灣無法參與WHA的真正原因!
 
WHO與中國秘密備忘錄 英文全文:https://npptw.org/uCbj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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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外交部所說,中國和WHO之間簽有秘密備忘錄,台灣的醫療公衛專家若要參加WHO的技術會議及活動,必須在5週前向WHO申請,並轉交中國衛生部審核,層級需為處長以下、以個人身分出席,且一律註明來自「中國台灣」(Taiwan, China)。
 
但中國對台灣沒有行使主權的事實,中國與台灣是不一樣的政府體制、政治環境、醫療水準,台灣也從未參與這份秘密備忘錄的簽訂過程,也不可能會接受這種踐踏台灣主權、無視台灣國格的秘密備忘錄!
 
我們奉勸譚德賽,切莫為了討好中國,捏造一堆子虛烏有的、荒謬透頂的謊言。過去陳馮富珍就曾以WHO秘書長的名義寄發邀請函給台灣,在在證明譚德賽所謂「沒有權力寄邀請函」的說詞,只是在推卸責任、逃避國際壓力的謊言!
 
而譚德賽所說的「政治共識」,根本就是與中國的共識!世界各國都肯定台灣的防疫表現,包括美、日、加、英、法、德、澳、紐等八國都力挺台灣參與WHA,並在五月七日共同向WHO提出口頭外交照會,敦促接納台灣為大會觀察員,但卻因為中國與WHO的秘密備忘錄,讓譚德賽對中國指示言聽計從,而棄全世界人類的健康安全於不顧!
 
我們敬告WHO,「人類的健康福祉絕對優先於政治考量」,WHO已經因為中國的蒙蔽而錯失擋下疫情的契機,請千萬不要再因為中國的政治干預,讓台灣無法貢獻寶貴的防疫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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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好棒ㄡ,呆丸價值玻璃心又碎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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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05-24 12:35
詹智鈞醫師在屏東基督教醫院擔任神經內科主治醫師,7年來視病猶親,表現備受肯定,在繁忙醫務之餘,詹醫師也籌組屏基工會,並擔任第一屆理事長,替院內醫療勞動同仁爭取權益。無奈的是,在醫院目前仍欠缺人手情形下,院方卻在日前突然「毫無理由」地「不予續聘」。
 
時代力量嚴正呼籲屏東基督教醫院,必須正面回應說明院方先前解僱詹理事長的決定,並再次續聘詹醫師,莫因爲了打壓工會,而犧牲了病患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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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基醫院的病患非常多、人力相對不足,勞動條件大受影響、人員流動率也因此提高;為了要爭取該有的勞動條件,也為了讓病患不需要持續適應新的醫師、提高對病患的保障,屏基工會因此成立。而現任的理事長,正是詹智鈞醫師!
  
作為保障醫師權益的工會理事長,詹智鈞醫師捍衛勞動權益是理所應當,更是維護病患的醫療品質。想請問屏東基督教醫院,難道你們是認為詹智鈞醫師是在增加院方的「困擾」、而藉故不予續聘,想拔除這根眼中釘嗎?這樣的解聘決定,看在屏基工會會員的眼中,是作何感想?院方的開鍘,是否為了殺雞儆猴?此舉長期而言將讓院內勞動條件更形惡化!
  
同時,我們也認為這樣的情況,顯示出私立醫院醫師的勞動權益在制度面缺乏保障。勞動部2019年公告私立醫院的住院醫師適用《勞基法》,但其餘大多醫師都只拿「一年一聘」的定期契約,時間一到、醫師就可能會毫無理由地「失業」。
  
這不只是醫師的工作權沒有保障,病患也無法獲得穩定的治療。病患需要重新熟悉新的醫師,醫師雖有病歷可以參考、但還是需要理解病患的狀況,這都會增加醫療的成本與風險。
  
我們認為,不能夠讓院方把風險跟成本,通通轉嫁到醫師與病患的身上,應該把私立醫院的主治醫師納入勞基法,給予基本的勞權保障,不只穩定醫師的流動率,也是守護病患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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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解聘不可能毫無理由…第二,醫師也不會沒有工作好嗎…